2023-04-23 阅读:2217 师资科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我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备承担所任教学计划内一门课程能力的教学人员和拟聘教学人员。
凡有犯罪记录者,一律不予认定教师资格;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受到相应处分或处理,并且处于处分处理影响期内的申请人,暂不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厅安排,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4月23-28日报名。
报名地点:耕读楼人事处师资科210室
网络申报时间:2023年5月5日9:00-22日18:00(个人网上填写信息,请申请人仔细填写本人信息,如有信息错误不能通过验证则无法进行认定申报)。
应注意:“本人简历”中的学历按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本科、研究生等由低至高的顺序填写;
申报材料上交、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5月5日-22日(到耕读210室上交材料同时进行现场确认)
三、公示时间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 经现场审核确认,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3年5月23日-25日(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常栾华 孟繁莺
联系电话:65227683
附件:(附件1-5可在人事处网站通知栏下载)
1. 认定条件
2. 申请材料
3. 体检表
4. 个人材料审核清单
5.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填写注意事项
2023年4月23日
云南农业大学人事处